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加快發展社會辦醫的實施意見》,提出新疆將嚴格控制公立醫院的規模,鼓勵社會力量直接投向資源稀缺及滿足多元需求的醫療服務領域,優先支持創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加快形成以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為主體、營利性醫療機構為補充的社會辦醫體系。
"社會辦醫"中,除了相關公益機構做投資主體,民間資本、企業單位甚至個人投資設立的醫療機構,其多數不大可能不以營利為目的。甚至絕大多數私立醫院,其都是有營利這個經營目的的。因此,一些"社會辦醫"的醫療機構,特別是私營、私立醫院等,其存在著一系列的亂象。
拿此前一些地方已經被曝光的情況看,類似亂象比如:看病貴、亂用藥,甚至亂用激素等;比如請醫托設局,欺騙患者;比如過度檢查,過度開藥;比如威脅恐嚇患者,手術做到一半加價等等。
那么在鼓勵"社會辦醫"的情況下,我們顯然還有必要提前做好相關制度設計,提前預防一些社會醫療機構特別是私立醫院可能會出現的亂象。比如其一,相關主管部門,有必要加大管理與檢查力度,暢通患者投訴與舉報等途徑,加大打擊誘導消費、違規違法醫療行為等。
比如其二,要堅持以公立醫院為主建設醫療體系原則,讓醫療衛生工作保持公益化,通過對公立醫療的改革和完善,促使公立醫療機構規范化、健康化、公益化運營,從側面引導與督促社會醫療機構規范化經營,避免私立醫療等犯"病".
在我國,醫療供給遠遠跟不上醫療需求。單靠政府和國家設立公立、公益醫療機構等的辦法,不僅杯水車薪,而且也解不了"近渴".因此,放開醫療機構等開辦權限,鼓勵"社會辦醫"就成了完善醫療體系的必由之路。但放權有時候難免會出現亂象,對此,我們還須提早介入、提前預防,需要通過法律制度建設、加強管理以防范,同時也需要利用市場規律與力量,讓"社會辦醫"沿著服務于群眾、服務于患者,增強國家醫療力量和水平的方向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