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6月12日召開的市政府常務會上了解到,天津市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今年將從加快推進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改革、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完善醫保報銷政策等10方面推出34項政策,切實提高醫保在醫改中的作用。
《意見》涵蓋了醫療保險政策、經辦、監管、服務、信息化以及推動醫改的工作,有四個方面的特點:
第一,發揮醫保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的基礎性作用。天津市將深入實施醫保基金總額管理,推進醫療保險付費方式由單純按項目付費向按總額、按人頭、按病種復合型付費模式轉變。
第二,構建多層次大病保障體系。研究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對重特大疾病、罕見病,探索實行病種付費,并通過談判機制,將特定藥品和診療項目納入支付范圍,實行精準保障。
第三,完善醫保報銷政策。擴大居民醫保門診報銷范圍,由目前只在一級醫院報銷擴大到開展公立醫院改革的二級醫院。天津市將調整住院報銷起付線,在職人員門診費用未超過1500元、退休人員未超過2500元的,次年患病住院時,第一次住院起付線下降到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不收起付線。天津市首次提出實行門診醫保額度跨年度積累。參保人員門診費用未達到最高支付額度的,差額部分可轉移到本人以后年度的住院最高支付額度中,并逐年累加計算,只增不減。這樣調整,有利于緩解年底門診突擊購藥問題,一定程度上提高大病保障水平。
第四,優化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管理。提升個人賬戶使用效能,將參保人員當年個人賬戶的70%按月劃入社會保障卡,由參保人員自主用于補償個人就醫時自付的醫療費用以及購買商業健康保險、健康體檢等。該政策可抑制社保卡外借和藥品非法倒賣,并可以相應增加居民現金收入,惠及405萬人。此外,參保人員因患病住院,年度內醫療費用超過5萬元的,可申請將個人賬戶余額一次性提取,用于補償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據了解,該《意見》將在今年內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