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范圍拓寬
加入日期:2017/2/23 11:45:15 查看人數: 930 作者:admin
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副司長蔣瑋今天在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民政部會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保監會、扶貧辦等部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效銜接的通知》。通知要求,做好資助困難群眾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拓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對象范圍。
據初步統計,2016年全國累計實施醫療救助8720.4萬人次,其中住院救助和門診救助3099.8萬人次,資助困難群眾參加基本醫療保險5620.6萬人,支出救助資金298.7億元。
蔣瑋說,《通知》堅持問題導向,發揮醫療救助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保障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權益的基礎性作用,以提升制度可及性、精準性和群眾滿意度為目標,著力通過加強兩項制度銜接,提高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綜合保障效益。
一是加強保障對象銜接。要求各地資助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困難群眾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同時將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
二是加強支付政策銜接。一方面,明確大病保險采取“一降一提一擴”傾斜政策,即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擴大合規醫藥費用報銷范圍,對困難群眾實施精準支付,并要求各地將這些傾斜照顧措施納入各地的大病保險實施方案予以落實。另一方面,要求各地全面實施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逐步將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和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納入救助范圍。
三是加強經辦服務銜接。要求各地遵循“保險在前、救助在后”的結算順序,區分不同情況規范費用結算工作。同時,積極推進“一站式”即時結算和信息共享,在發揮兩項制度銜接互補作用的同時,努力讓群眾少跑路就能報費用。
四是加強監督管理銜接。要求各地各相關部門加強服務運行監管,做好醫療服務行為的質量監督和規范管理,防控不合理醫療行為和費用。
蔣瑋表示,在繼續做好資助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要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也納入資助范圍,確保他們能夠平等地獲得基本醫療保險的制度覆蓋。
來源:人民日報(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