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糖尿病藥重磅新政!報銷門診用藥
加入日期:2019/9/17 8:33:49 查看人數: 944 作者:admin
9月1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出臺城鄉居民醫保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報銷政策。為進一步加強重大慢性病防治,減輕患者用藥負擔,會議決定,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3億多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將其在國家基本醫保用藥目錄范圍內的門診用藥統一納入醫保支付,報銷比例提高至50%以上。有條件的地方可不設起付線,封頂線由各地自行設定。對已納入門診慢特病保障范圍的患者,繼續執行現有政策,確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會議還提出,要推動國產降壓、降糖藥降價提質。加快推進集中招標采購,擴大采購范圍,降低購藥成本,推行長處方制度,多措并舉減輕患者負擔。這也有利于強化預防、減少大病發病率,有利于醫保基金可持續。
慢病藥品添增量機會
追溯長處方需求產生的根源——慢病患者購藥限制的收緊,源于國家衛生健康委2007年公布的《處方管理辦法》規定的“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對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況,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但醫師應當注明理由。”
盡管在上述辦法中已對慢性病、老年病等特殊情況有所放寬,但在實際操作中由于各種客觀因素的限制,醫師往往還是依照不超7日用量的紅線。
國家衛生健康委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8年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快藥學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就明確提出探索慢性病長期處方管理,鼓勵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商醫保部門制定出臺慢性病長期處方管理政策,明確可開具長期處方的慢性病目錄、用藥范圍、管理制度、安全告知等要求,對評估后符合要求的慢性病患者,一次可開具12周以內相關藥品。在該文件中,除了要求首次長期處方必須在實體醫療機構開具外,也提出藥品調配時隨藥品同時發放“慢性病長期處方患者教育單”。
如今,慢病長處方已在湖北、山西、上海、浙江、西安等多地施行。有執行了慢病長處方的杭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生向記者表示,慢病長處方的執行不僅方便慢性病患者配藥取藥,更重要的是能提高慢性病患者用藥的依從性。
事實上,在9月11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中,也提出“將其在國家基本醫保用藥目錄范圍內的門診用藥統一納入醫保支付,報銷比例提高至50%以上。有條件的地方可不設起付線,封頂線由各地自行設定。”行業分析人士預期,這些政策的落地有望帶動國產降壓、降糖藥物銷量的提升。
尤其利好2019年新版醫保目錄中的甲類降血壓、降糖類藥物。米內網數據顯示,近幾年來重點省市公立醫院化學藥終端抗高血壓藥銷售額逐年上漲,2018年市場規模達到78.01億元,同比上年增長4.51%。其中,Top 10產品合計銷售額42.8億元,占抗高血壓藥總體市場比重為54.87%。而糖尿病用藥市場也逐年擴容,2018年規模達到67.68億元,同比上年增長7.49%;從競爭格局來看,Top 10產品銷售額合計43.41億元,占糖尿病用藥總體市場比重為64.14%。
承接長處方寄望“互聯網+”
從理論上分析,由于患者可以自由選擇購藥途徑,慢病長處方的全國推行可以增大外流處方的體量。
然而,就目前試點各地的情況看,零售藥店的處境仍然不容樂觀:大多采取的方法是經評估后符合要求的慢性病患者,可在實體醫療機構一次性開具不超12周的相關藥品。加上醫保政策向基層醫療機構的傾斜、社區家庭醫生對慢病患者管理量要求等因素影響,目前的慢病長處方更多只是把大醫院的慢病人群導向基層社區。
那是否意味著醫藥流通行業難以從慢病長處方中分羹呢?可能性還是存在的。
從患者選擇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購藥原因分析:除了由于“首診效應”外,更在于目前絕大多數社會藥店未能享受與醫療機構同等的醫保待遇,而且在社區線下開具處方后當場取藥的便利程度也不低。
但值得注意的是對于老年慢性病患者而言,即使開具處方的機構從大醫院改為社區且頻次大幅降低,仍然需要候診排隊等流程,仍有一定的負擔。而對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而言,則需要增加更多藥房資源配置相應的慢性病藥物。
“互聯網+”有望改善這一環節。尤其是國家醫療保障局8月底印發《關于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指導意見》也明確提出,公立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復診,由不同級別醫務人員提供服務,均按普通門診診察類項目價格收費。未來互聯網復診的比例會提高,隨著拉升的還有對應的藥品配送服務。
據了解,目前在部分慢病長處方試行地區已有針對中心缺藥、少藥情況或取藥行動不方便的患者提供送藥上門服務。值得注意的是,相比起零售藥房,目前更多由醫藥批發企業承接了相應的服務,如去年底上線的杭州江干區云藥房,就指定了華東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英特藥業有限公司進行配送。
分析人士認為,社會藥房若要分羹慢病長處方,需要解決醫療機構和社會藥店供應品種錯位的問題,同時可以憑借自身布局優勢與相應平臺進行合作,爭取以成本優勢跑贏“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