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藥師:具備條件的從業藥師資格有效期延長5年
加入日期:2020/12/21 10:04:18 查看人數: 1664 作者:admin
從業藥師:重要通知來了
《通告》明確,具備條件的從業藥師資格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其承擔執業藥師職責的藥品零售企業,視為符合執業藥師配備要求。
《通告》談到,適用延長從業資格有效期的從業藥師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發布的遼寧省從業藥師確認登記名單內人員(http://www.cqlp.org.cn/);
2.持有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統一印制的《從業藥師資格證書》,且未獲得執業藥師資格;
3.現仍在原單位從業或按要求變更登記;
4.按照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相關規定連續參加繼續教育;
5.相關素質、能力、身體條件能夠勝任崗位工作;
6.無嚴重違反從業規定行為。
同時,從業藥師在從業過程中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隨意變更從業企業,所在企業不再具備藥品經營資格時,方可向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且不得跨省登記。
2.未經變更登記自行變更從業企業的,不再具有從業藥師資格。
3.嚴格按照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的相關規定參加繼續教育,不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者,將被取消資格。
4.考取執業藥師資格或因健康等原因不宜繼續從業的,應主動報請管理部門注銷從業登記。
需要注意的是,《通告》還強調,使用從業藥師承擔執業藥師職責的藥品零售企業,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從業藥師的管理。
其中,已配備了執業藥師的藥品零售企業,不得使用從業藥師替換執業藥師;新開辦藥品零售企業(只銷售乙類非處方藥的零售企業除外)必須配備執業藥師。
從業藥師資格有效期,可延長5年
自1994年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制度以來,尚處于起步階段的執業藥師人數遠遠不能滿足社會的需求。而執業藥師數量不足直接影響了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的推進,影響了藥品流通體制改革的深化。
自2001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間,藥監部門在全國藥品經營企業內開展了從業藥師資格認定工作,以緩解執業藥師人數不足的矛盾??梢姀臉I藥師制度只是為了彌補執業藥師數量不足情況下的暫時性過渡政策而已。
按照原食藥總局印發的《關于現有從業藥師使用管理問題的通知》,有條件地延長現有從業藥師資格期限至2020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經確認在冊的從業藥師可有條件地繼續在崗執業。
原計劃從業藥師過渡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年底,從2021年1月1日起,藥品經營企業必須按照要求配備執業藥師。然而,就在上個月20日,隨著國家藥監局印發《關于規范藥品零售企業配備使用執業藥師的通知》,原計劃又有變動。
國家藥監局該通知文件表示,目前執業藥師隊伍發展不平衡、不充分,部分地區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配備不到位的問題還比較突出。
對此,針對當前部分地區執業藥師不夠用、配備難的實際情況,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不降低現有執業藥師整體配備比例前提下,可制定實施差異化配備使用執業藥師的政策,并設置過渡期。
過渡期內,對于執業藥師存在明顯缺口的地區,允許藥品零售企業配備使用其他藥學技術人員承擔執業藥師職責,過渡期不超過2025年。
據悉,藥品經營領域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師是指執業藥師,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其他藥學技術人員包括衛生(藥)系列職稱(含藥士、藥師、主管藥師、副主任藥師、主任藥師)、從業藥師等。
這也表示,對于執業藥師存在明顯缺口的地區,允許從業藥師承擔執業藥師職責,過渡期至2025年年底,延長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