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同意籌建中醫器械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和
醫用高通量測序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的復函
藥監綜械注函〔2021〕311號
國家藥監局醫療器械標準管理中心:
你中心《關于報送申請籌建中醫器械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相關材料的函》(國械標管函〔2021〕129號)和《關于建議同意籌建醫用高通量測序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的函》(國械標管函〔2019〕193號)收悉。經研究,提出以下意見:
一、根據《醫療器械標準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同意你中心組織籌建中醫器械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和醫用高通量測序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
二、籌建工作有關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擬定專家組成方案。籌建單位按照相關方廣泛參與的原則征集專家人選,并將征集專家函在本單位和你中心網站公布。根據征集情況,籌建單位與包括專家推薦單位在內的有關方面協商擬定專家組成方案。專家組成參照《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規定》有關要求。
(二)研究標準領域和體系框架。籌建單位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對歸口單位所負責的專業領域進一步研究論證,加強與其他相關技術委員會的溝通,提出歸口單位的標準領域和體系框架。
(三)報送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組建方案。籌建單位準備歸口單位組建方案材料(見附件)報你中心審查。
(四)對外公示。你中心在組建方案審查通過后,應向社會公示歸口單位名稱、專家名單、專業領域、對口國際組織、籌建單位、秘書處承擔單位等信息,公示期為30天。公示期滿,如符合要求,由你中心將組建方案報國家藥監局審批。
附件:醫療器械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組建方案材料清單
https://www.nmpa.gov.cn/directory/web/nmpa/images/1622192109013074860.doc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