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我國進入了醫院建設新階段,開啟了我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也是適應社會主要矛盾歷史性變化新要求的第一個五年。
醫療衛生是服務于國計民生的大事,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也是提高國家人民幸福指數的關鍵指標。“十四五”時期醫療衛生服務的相關政策已經為未來五年甚至更長時間的行業發展指明了道路。
以下總結了2021年醫療衛生領域的相關政策,按時間維度讓我們共同回顧。
2021年醫療衛生健康領域政策涉及公共衛生防控能力建設、國家醫學中心和區域醫療中心建設、社會辦醫、中醫藥傳承、5G+醫療健康、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臨床專科能力建設等,宏觀角度上,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思路的制定更加趨于精細化、人性化、全面化。
目錄速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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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公立醫院成本核算規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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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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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智慧管理分級評估標準體系(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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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分工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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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健康領域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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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醫院建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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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骨科醫學中心及國家骨科區域醫療中心設置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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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第二批符合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縣醫院名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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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快推進社區醫院建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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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1年重點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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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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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醫療領域“證照分離”改革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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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應用“揚帆”行動計劃(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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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快推進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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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婦幼健康文化建設工作方案(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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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新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輸出醫院名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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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甲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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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救治定點醫院院內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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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全國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行動計劃(2021-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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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機構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機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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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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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感控人員配備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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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快補齊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設施短板 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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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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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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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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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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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規范使用院前醫療急救標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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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進醫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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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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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促進行動(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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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國家臨床專科能力建設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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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醫院評審標準(2020年版)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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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康復醫療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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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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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國家癌癥醫學中心設置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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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兒童行動提升計劃(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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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設置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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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成本核算具體指引——公立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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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醫院建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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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廢物分類目錄(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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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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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脈用藥調配中心建設與管理指南(試行)》
上下滑動查看全部
2021年政策盤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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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關于印發公立醫院成本核算規范的通知》國衛財務發〔2021〕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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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衛健委財務司國家中醫藥局 |
發布日期 |
2021.2.03 |
相關 內容 |
該規范共十二章四十六條,明確了公立醫院開展成本核算的目的及適用范圍,會計基礎及原則,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責,分類及核算方法,成本核算單元的設置,成本核算報表體系等。規范適用于全國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舉辦的各級各類公立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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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關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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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全國人大四次會議 |
發布日期 |
2021.3.12 |
相關 內容 |
全文共十九篇六十五章,其中關于醫療衛生健康領域內容集中在第四十四章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和第四十五章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兩個板塊,明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深入實施健康中國行動,完善國民健康促進政策,織牢國家公共衛生防護網,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期健康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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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醫院智慧管理分級評估標準體系(試行)》 國衛辦醫函〔2021〕8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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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 |
發布日期 |
2021.3.15 |
相關 內容 |
醫院智慧管理是“三位一體”智慧醫院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指導各地、各醫院加強智慧醫院建設的頂層設計,充分利用智慧管理工具,提升醫院管理精細化、智能化水平,特制定醫院智慧管理分級評估標準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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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關于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分工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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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 |
2021.3.25 |
相關 內容 |
深化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強化基層公共衛生體系,創新醫防協同機制,健全公共衛生應急處置和物資保障體系,建立穩定的公共衛生事業投入機制。加強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服務。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擴大國家醫學中心和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試點,加強全科醫生和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提升縣級醫療服務能力,加快建設分級診療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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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衛生健康領域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實施方案》 國衛財務發〔2021〕1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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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衛健委財務司財政部國家中醫藥局 |
發布日期 |
2021.4.23 |
相關 內容 |
到2022年底,全國各級衛生健康、中醫藥行政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基本建成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切實做到“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提升預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實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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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綜合醫院建設標準》 建標﹝2021﹞ 3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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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發布日期 |
2021.5.20 |
相關 內容 |
進一步強調規劃引領的重要性,指導醫院切實加強總體規劃設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和基礎設施。適當提高綜合醫院建筑面積指標,滿足醫教研防全面發展,提高公共衛生防控能力,優化醫院整體空間環境,促進信息化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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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國家骨科醫學中心及國家骨科區域醫療中心設置標準》 國衛辦醫函〔2021〕23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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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 |
發布日期 |
2021.4.29 |
相關 內容 |
進一步推動骨科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提升骨科醫療服務保障能力,助力實現區域分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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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關于印發第二批符合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縣醫院名單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1〕24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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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 |
發布日期 |
2021.5.17 |
相關 內容 |
根據2020年縣醫院服務能力調查評估結果,全國范圍內新增441家縣醫院基本符合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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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關于加快推進社區醫院建設的通知》 國衛辦基層函〔2021〕31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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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衛健委基層衛生健康司 |
發布日期 |
2021.6.10 |
相關 內容 |
各地在建設過程中,應當主要依托現有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建設,對符合條件的尤其是城鄉結合部的鄉鎮衛生院,可根據發展需要納入社區醫院建設范圍。要堅持社區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與城市其他醫療機構互補協同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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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1年重點工作任務》 國辦發〔2021〕2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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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 |
2021.6.17 |
相關 內容 |
深入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推廣三明市醫改經驗,強化改革系統聯動,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均衡布局,統籌疫情防控與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繼續著力推動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著力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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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十四五”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發改社會〔2021〕89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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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發改委國家衛健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 |
發布日期 |
2021.7.1 |
相關 內容 |
加快構建強大公共衛生體系,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與保障能力,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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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關于印發醫療領域“證照分離”改革措施的通知》 國衛辦醫發〔2021〕1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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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 |
發布日期 |
2021.7.05 |
相關 內容 |
對《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全國版)》和《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自由貿易試驗區版)》中涉及醫療領域的11項改革事項進行了具體細化,制定了有關落實舉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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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5G應用“揚帆”行動計劃(2021-2023年)》 工信部聯通信〔2021〕7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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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 國家發改委 教育部 財政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文化和旅游部 國家衛健委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能源局 |
發布日期 |
2021.7.05 |
相關 內容 |
大力推動5G全面協同發展,深入推進5G賦能千行百業,促進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高水平發展模式,驅動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升級,培育壯大經濟社會發展新動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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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關于加快推進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1〕39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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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 |
發布日期 |
2021.7.16 |
相關 內容 |
結合實際情況建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體系,明確互認機構范圍、條件、診療項目(內容)及技術標準等,優先選取穩定性好、高值高頻的檢查檢驗項目進行互認。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將獨立設置的醫學影像診斷中心、醫學檢驗實驗室等納入互認體系,為區域內醫療機構提供檢查檢驗服務,實現資源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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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推進婦幼健康文化建設工作方案(2021-2025年)》 國衛辦婦幼函〔2021〕40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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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衛健委婦幼健康司 |
發布日期 |
2021.7.23 |
相關 內容 |
大力弘揚婦幼健康文化,提升婦幼健康隊伍凝聚力,樹立婦幼健康行業良好形象,推進婦幼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為促進婦女兒童全面發展提供堅實的思想基礎和精神支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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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關于印發<新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輸出醫院名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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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司 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 國家中醫藥局醫政司 |
發布日期 |
2021.7.28 |
相關 內容 |
將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江西、廣西、海南、重慶、貴州、西藏、甘肅、青海、寧夏12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納入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范圍,基本覆蓋病患輸出大省和醫療資源相對薄弱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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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2020年甲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通告》 國衛通〔2021〕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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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衛健委財務司 |
發布日期 |
2021.7.30 |
相關 內容 |
準予許可名單包括質子放射治療系統、正電子發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統(PETMR)以及高端放射治療三大甲類大型醫用設備,共計67家醫療機構獲得配置許可,其中有7家醫院獲得了兩種大型醫療設備配置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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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救治定點醫院院內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7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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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 |
發布日期 |
2021.8.09 |
相關 內容 |
對新冠定點醫院的院感防控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落實細則。定點醫院作為新冠肺炎相關病例的集中收治場所,是“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重要一環。定點醫院是感控工作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是本院感控工作第一責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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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關于印發全國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行動計劃(2021-2024年)的通知》 國衛醫函〔2021〕16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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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國家中醫藥局 |
發布日期 |
2021.8.12 |
相關 內容 |
進一步加強行業作風建設,提升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水平。針對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紅包”、回扣等行風問題,從5個方面提出了20項具體措施。建立健全醫療機構內行風建設工作體系,完善院內管理制度、提升行風管理軟硬件水平,構建打擊“紅包”、回扣等行風問題的長效機制,鞏固拓展作風建設成效,提升群眾看病就醫的獲得感,為醫療衛生行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切實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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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機構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機制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醫療發〔2021〕7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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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務院應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醫療救治組 |
發布日期 |
2021.8.17 |
相關 內容 |
建立醫療機構感控工作“四項機制”,即專業團隊年度評估機制、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每月抽查檢查機制、醫療機構一把手負責制和每月研究機制、追責問責機制。針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救治定點醫院定點醫院的院內感控制訂了評估量表(試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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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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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發布日期 |
2021.8.20 |
相關 內容 |
醫師法將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同時廢止。這部法律共計7章67條,明確保障醫師合法權益,將社會層面對醫師的尊重上升到了國家層面,充分體現國家對醫師權益的重視和保護。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師可以在醫療機構中的中醫科、中西醫結合科或者其他臨床科室按照注冊的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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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感控人員配備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8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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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 |
發布日期 |
2021.8.24 |
相關 內容 |
感控人員是醫療機構內從事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的專業人員,是監督指導各項感控措施落實到位的關鍵。醫療機構應當根據機構的級別類別以及是否為新冠肺炎醫療救治定點醫院,合理確定感控人員的配備形式和數量。定點醫院應當由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感控工作,確保各項感控要求得到全面有效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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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關于加快補齊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設施短板 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 環辦水體〔2021〕1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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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生態環境部 國家衛健委 國家發改委 財政部 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 |
發布日期 |
2021.8.25 |
相關 內容 |
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傳染病醫療機構、20張床位及以上的醫療機構,應按照《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相關規定,并參照《醫院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29,以下簡稱《規范》)要求,科學確定污水處理設施的規模、工藝,確保出水達標排放。20張床位以下的醫療機構污水經消毒處理后方可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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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稱 |
《關于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人社部發〔2021〕5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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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衛健委 國家醫保局 國家中醫藥局 |
發布日期 |
2021.8.27 |
相關 內容 |
完善公立醫院薪酬水平決定機制。在核定的薪酬總量內,公立醫院可采取多種方式自主分配。公立醫院主管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醫保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相當條件人員收入水平、公立醫院考核評價結果、個人履職情況、職工滿意度等,合理確定醫院主要負責人的薪酬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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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 醫保發〔2021〕4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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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醫保局國家衛健委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藥監局 |
發布日期 |
2021.8.31 |
相關 內容 |
通過3至5年的試點,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經驗。到2025年,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經驗向全國推廣,分類管理、醫院參與、科學確定、動態調整的醫療服務價格機制成熟定型,價格杠桿功能得到充分發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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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9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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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 |
發布日期 |
2021.9.1 |
相關 內容 |
圍繞消毒工作的重要性認識、落實消毒工作責任、精準開展消毒工作、加強消毒監督管理四方面做出了明確要求。進一步提高對消毒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壓實消毒工作主體責任;科學精準開展消毒工作;依法依規加強消毒監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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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第三版)》 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9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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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 |
發布日期 |
2021.9.13 |
相關 內容 |
完善防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應急預案。各地要建立既熟悉政策要求又具備較強業務能力的感控專業隊伍,承擔感染聚集事件處置和檢查、協助流行病學調查等工作,指導疫情防控和醫療機構內感染防控工作。嚴格執行新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醫療機構工作人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應檢盡檢”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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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關于推進醫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指導意見》 國衛醫發〔2021〕2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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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衛健委中央政法委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中醫藥局 |
發布日期 |
2021.9.27 |
相關 內容 |
按照預防與處置相結合,傳統方法與現代科技相結合,安防系統建設與社會綜合治理相結合,安檢與便民相結合,平急貫通、警醫聯動的原則,協同配合、系統推進,分類施策、突出重點,推動醫院安保組織更加健全,醫院安全管理制度更加規范,風險預警機制更加高效,應急處置機制更加完善,逐步構建系統、科學、高效、智慧的高水平醫院安全防范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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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關于印發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 國衛婦幼發〔2021〕3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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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衛健委婦幼健康司 |
發布日期 |
2021.10.14 |
相關 內容 |
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入落實母嬰安全五項制度為主線,聚焦服務質量提升、專科能力提升和群眾滿意度提升,持續強化質量安全管理,提高醫療機構服務能力,預防減少孕產婦和嬰兒死亡。開展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機構,重點是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婦幼保健院和婦產醫院。各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要全面組織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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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促進行動(2021-2025年)》 國衛醫發〔2021〕2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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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國家中醫藥局 |
發布日期 |
2021.10.14 |
相關 內容 |
以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和設置為引領,以學科、人才隊伍和信息化建設為支撐,以醫療質量、醫療服務、醫學教育、臨床科研、醫院管理提升為重點,以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指數為標尺,促進我國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和管理能力再上新臺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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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十四五”國家臨床專科能力建設規劃》 國衛醫發﹝2021﹞3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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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 |
發布日期 |
2021.10.18 |
相關 內容 |
“十四五”期間,由中央財政帶動地方投入,從國家、省、市(縣)不同層面分級分類開展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在定向支持國家醫學中心和委屬委管醫院進行關鍵技術創新的同時,實施臨床重點專科“百千萬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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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三級醫院評審標準(2020年版)實施細則》 國衛辦醫發﹝2021﹞1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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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 |
發布日期 |
2021.10.21 |
相關 內容 |
建設國際高水平臨床專科。支持具有良好基礎的高水平醫院結合我國未來疾病診療領域的需求和發展趨勢,在影響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再生醫學、精準醫療、生物醫學新技術等關鍵技術領域遴選基礎雄厚、實力強勁的專科進行重點支持,加強醫學交叉領域、再生醫學、中西醫結合等復合型創新團隊建設,爭取解決一批“卡脖子”技術,掌握一批國際領先技術,推動相關專科進入國際前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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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關于開展康復醫療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1〕53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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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 |
發布日期 |
2021.10.27 |
相關 內容 |
加快發展康復醫療服務,切實增加康復醫療服務供給,滿足群眾多樣化康復醫療服務需求,國家衛健委確定北京市等15個省份作為康復醫療服務試點地區。經過1年的試點,探索形成較完善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多元化康復醫療服務模式、有利于康復醫療服務發展的政策措施等有益做法和典型經驗,充分發揮試點地區的帶動示范作用,以點帶面,加快推動全國康復醫療服務發展取得實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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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 國衛辦醫函〔2021〕53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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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 |
發布日期 |
2021.11.03 |
相關 內容 |
推動省市優質醫療資源向縣域下沉,逐步實現縣域內醫療資源整合共享。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國至少1000家縣醫院達到三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水平,發揮縣域醫療中心作用,為實現一般病在市縣解決打下堅實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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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關于印發國家癌癥醫學中心設置標準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1〕53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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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 |
發布日期 |
2021.11.03 |
相關 內容 |
推動省市優質醫療資源向縣域下沉,結合縣醫院提標擴能工程,補齊縣醫院醫療服務和管理能力短板,逐步實現縣域內醫療資源整合共享,有效落實縣醫院在縣域醫療服務體系中的龍頭作用和城鄉醫療服務體系中的橋梁紐帶作用,到2025年,全國至少1000家縣醫院達到三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水平,發揮縣域醫療中心作用,為實現一般病在市縣解決打下堅實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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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健康兒童行動提升計劃(2021-2025年)》 國衛婦幼發〔2021〕3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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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衛健委婦幼健康司 |
發布日期 |
2021.11.05 |
相關 內容 |
進一步健全以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和綜合醫院兒科為核心,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以大中型綜合醫院和相關科研教學機構為支撐的兒童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增加兒童醫療保健服務供給。加強以縣級婦幼保健機構為龍頭,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樞紐,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為基礎的基層兒童保健服務網絡建設,提升保健服務可及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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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關于印發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設置標準》 國衛辦醫函〔2021〕54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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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國家中醫藥局 |
發布日期 |
2021.11.08 |
相關 內容 |
進一步推動中西醫結合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提升中西醫結合醫療服務保障能力,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應當為中西醫結合診療水平全國領先的三級甲等綜合醫院。在全國有較強的醫療輻射能力和影響力,要具備承擔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的能力和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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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事業單位成本核算具體指引——公立醫院》 財會〔2021〕2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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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財政部 |
發布日期 |
2021.11.22 |
相關 內容 |
該文件共六章37條,適用于各級各類執行政府會計準則制度且開展成本核算工作的醫院,主要有兩方面的考慮:一是在成本項目的設置、成本歸集的會計科目等條款均體現了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的要求,需要與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結合使用;二是施行后并不強制要求所有醫院立即開展成本核算工作,而是為有成本核算需求、已經開展或擬開展成本核算工作的醫院提供遵循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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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中醫醫院建設標準》 建標〔2021〕8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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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 |
發布日期 |
2021.11.17 |
相關 內容 |
進一步強調規劃引領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總體規劃設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和基礎設施,適當提高中醫醫院建筑面積指標,突出中醫藥特色業務用房建設需求,滿足預防保健、疾病治療、康復、教學、科研的全面發展,提高公共衛生防控能力,優化醫院整體空間環境,促進信息化發展,不斷提高群眾就醫獲得感,做到規模適宜、裝備適度、安全環保、經濟適用,推進新時代中醫醫院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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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醫療廢物分類目錄(2021年版)》 國衛醫函〔2021〕238?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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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衛生健康委 生態環境部 |
發布日期 |
2021.12.01 |
相關 內容 |
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應當根據其特性和處置方式進行,并與當地醫療廢物處置的方式相銜接。在保證醫療安全的情況下,鼓勵醫療衛生機構逐步減少使用含汞血壓計和體溫計,鼓勵使用可復用的醫療器械、器具和用品替代一次性醫療器械、器具和用品,以實現源頭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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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社〔2021〕17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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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財政部 |
發布日期 |
2021.12.03 |
相關 內容 |
據國家財政部發布的多則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包括79.89億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補助資金、48.4216億元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補助資金。加上上述支撐基本公衛建設的588.55億、支撐重大傳染病防控的155.7億補助資助金,2022年可用于衛生健康領域的補助資金已高達872.51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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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名稱 |
《靜脈用藥調配中心建設與管理指南(試行)》 國衛辦醫函〔2021〕59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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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機構 |
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 |
發布日期 |
2021.12.20 |
相關 內容 |
靜配中心應當由藥學部門統一管理。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負責組織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醫療機構應當加強靜配中心的建設和管理,培養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落實技術操作規范,確保成品輸液質量,不斷提高合理用藥水平,保障用藥安全和醫療質量。 |
結合2021年國家層面出臺的相關政策,我們可以明確地看到:我國醫療衛生機構高質量發展新體系的目標內涵越來越明確。盡快通過優化資源配置、強化分工協作,促進體系整合作用更加凸顯。隨著各地方“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的相繼出臺和11個綜合醫改試點省份對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陸續發布,我國醫院建設行業將邁出跨越式發展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