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基金:60日內回款!醫保基金直接結算
加入日期:2023/11/9 11:12:05 查看人數: 2132 作者:admin
2023年11月3日,遼寧省錦州市醫保局發布《關于應用醫保基金與企業直接結算醫用耗材帶量采購貨款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簡稱《意見稿》),將在2023年12月1日起應用醫保基金與各有關生產(配送)企業直接結算醫用耗材帶量采購品種貨款。
#01 60日回款
開始時間:2023年12月1日
醫保中心開立的專用結算賬戶用于接收醫保基金劃撥的中選醫用耗材采購周轉金并對企業中選醫用耗材進行結算及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采購款的回收,采購周期結束后,將回收的周轉金返回至醫保基金。企業開立的專用結算賬戶用于接收醫保中心劃撥的周轉金、接收醫療機構回款、返還周轉金;已開通錦州地區藥品專用結算賬號的企業無需另外開戶。根據生產(配送)企業結算專戶中的醫療機構回款情況,每月生成醫療機構回款歸集賬單,醫保中心確認后,通知銀行和企業辦理回款歸集。銀行和企業收到通知的3個工作日內,將企業專戶中醫療機構回款劃撥回醫保中心專用采購結算賬戶。
每月定期生成醫療機構中選醫用耗材結算對賬單,各級醫療機構應在對賬單生成的60日內將中選醫用耗材貨款支付至生產(配送)企業采購結算專戶。同時,醫保中心要督促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及時返還預付金,對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基金預付金的回款情況進行監管。未按時返還預付金的醫療機構,將從次月結算款中扣除。
#02 全國采購結算系統逐漸升級
隨著全國醫藥集中采購平臺的搭建和完善,招標、采購、交易、結算、監督等工作正呈現一體化趨勢,區域性、全國性聯盟采購機制逐步建立。2020年2月國務院發布的《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明確提出要“推進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
2021年9月,國務院發布的《“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中明確提到,強化對集中采購機構的統一指導,規范地方開展集中帶量采購,形成國家、省級、跨地區聯盟采購相互配合、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建立以醫保支付為基礎,招標、采購、交易、結算、監督一體化的省級集中采購平臺。
推進并規范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完善醫保支付標準與集中采購價格協同機制。完善與集中帶量采購相配套的激勵約束機制,落實醫保資金結余留用政策,推動集中帶量采購成為公立醫療機構醫藥采購的主導模式,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參與集中帶量采購。據湖北省醫藥行業協會統計,公立醫療機構藥械回款賬期最長達960天,欠款金額最高達8600萬元。2019年青海省藥械流通企業回款期平均為239天,個別甚至超過5年。通過醫保基金與企業直接結算貨款的方式,可保證械企的資金周轉。醫保基金與企業直接結算醫用耗材帶量采購貨款是一種醫保改革的舉措。在過去的幾年中,一些地方開始探索取消醫院回款權,實行醫保基金與藥品、醫用耗材生產企業直接結算的試點。#03 保證械企資金周轉醫保基金在總額預算的基礎上,按不低于采購金額的一定比例提前預付給醫療機構,有條件的城市還可以試點醫保直接結算。這一政策的目的是深化醫改,促進醫保、醫療、醫藥三醫協同發展和治理,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降低耗材流通成本,同時也解決了械企回款難的問題。2023年8月,湖南醫保局、財政廳、衛健委聯合發布《關于實施醫保基金直接結算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醫藥貨款的通知》,其中提到:全省各級醫保定點公立醫療機構通過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采購的國家、省際聯盟、省級集中帶量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中選產品貨款,均應納入醫保基金直接結算范圍。2023年10月1日起,湖南全省范圍內實施集中帶量采購中選藥品和醫用耗材的貨款,開始由醫保基金直接結算。據山東省2022年6月統計,藥品貨款直接結算范圍覆蓋全省2622家公立醫療機構,全面實現了對集采藥品的直接結算。同時,德州等8市在221家醫療機構實現了對集采耗材的直接結算。貨款結算周期由原來的平均8-12個月縮減至平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