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江區人民醫院、錦江區第二人民醫院、青羊區第二人民醫院,公立還是私營?院方告訴患者:“我們是公立醫院”;患者:“你看名字,是公立的”;記者求證:在成都市政府網站列出的公立醫療機構中,沒有發現這三家醫院的名字。醫院改制后,名字問題引廣泛關注,重點在“市”“區”“人民”等字眼。“細思極恐,全國恐不止成都有此現象?
國家衛計委
政府辦公立醫療機構改制為股份制醫療機構的,不應繼續使用“人民醫院”“中心醫院”及“××市”等含有行政區劃名稱的機構名稱
市衛計委
錦江區、青羊區衛計局正督促醫院盡快解決改制后的遺留問題,并完善醫療機構更名等相關后續手續
“錦江區人民醫院、錦江區第二人民醫院、青羊區第二人民醫院是否屬于全民所有制的公立醫院?”市民賀先生近日致信成都市市長信箱稱,按照法規,非市政機構不能在名稱中含有行政區劃和“人民”“中心”醫院等字樣,否則有誤導患者之嫌。
這些醫院是公是私?名稱是否合規?記者走訪發現,青羊、錦江等個別醫院確實存在民營的“人民醫院”現象。
調查:民營醫院自稱是“公立”
日前,記者撥通“錦江區人民醫院”咨詢電話,以患者身份詢問醫院是否為公立醫院時,對方肯定地答復:“我們是公立醫院”。在其網站“醫院介紹”一欄里寫道:“醫院具有66年的深厚醫學底蘊,是一所具有歷史考究的國家性人民醫院。”何謂“國家性人民醫院”?記者咨詢多名醫療行業從業者,均稱沒聽說過。
記者又以患者之名致電錦江區第二人民醫院網站上的熱線,接線員稱該醫院主要治療口腔疾病,“是公立醫院,錦江區第二人民醫院的嘛”。
18日,記者來到位于鹽市口向陽街38號的錦江區第二人民醫院。醫院入口處張貼著一張醫院簡介,上面介紹成都市錦江區第二人民醫院“始建于1956年,是一家集醫療、預防、保健、康復、社區衛生服務為一體的非營利公益性醫院。”記者以患者的身份咨詢,分診處的工作人員稱:“我們是二級甲等公立醫院。”隨后,記者前往該醫院的醫學美容科室,看到診室門前撐著“公立醫美”的展示架。一名咨詢顧問強調,在公立醫院的醫學美容科接受治療,患者的權益更能得到保障。
青羊區第二人民醫院咨詢臺的工作人員承認,該醫院不是公立醫院,而是一家“非營利性醫院”。但當記者以患者身份到該院皮膚科咨詢時,一名主治醫師說,“這就是一家公立醫院”。
患者:“你看名字,是公立的”
在青羊區第二人民醫院,來自郫縣的患者李女士表示已到該醫院治療多次,一直認為這是一家公立醫院。“這家醫院都開了幾十年了,不是私立的。”
18日,記者在錦江區人民醫院隨機采訪了幾名就診者及其親朋。一位姓王的女士稱她并不清楚醫院是公立還是私立,一名患者的朋友稱他不清楚該醫院的性質,但是“在意醫院是公立還是私立,更愿意去公立醫院”。一位姓劉的老人認為醫院是公立的,“你看,叫錦江區人民醫院的嘛,聽名字也應該是公立的啊。”該醫院多處宣傳欄和電梯間里,都印有大幅宣傳語:人民醫院為人民。
18日下午,記者在錦江區第二人民醫院見到了在候診室等候治療的王女士,她堅定地認為這是一家公立醫院,她說:“你看醫院名字是‘錦江區’‘第二人民醫院’的嘛,這種都是公立的。”
主管部門:非公立醫院不能叫“人民醫院”
記者在市政府網站所列出的公立醫療機構中,并沒有發現上述三家醫院的名字。那么,這三家醫院的名稱是否合規?
2015年8月,國家衛計委就《關于醫療機構改制后名稱核定有關問題的請示》作出批復,明確了改制后的醫院不應再使用含有行政區劃、“人民醫院”的名稱。批復稱,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設置的醫療機構的識別名稱中應當含有省、市、縣、區、街道、鄉、鎮、村等行政區劃名稱,其他醫療機構的識別名稱中不得含有行政區劃名稱。“人民醫院”“中心醫院”“臨床檢驗中心”等名稱由各級人民政府或衛生行政部門設置的醫療機構使用。因此,政府辦公立醫療機構改制為股份制醫療機構的,不應繼續使用“人民醫院”“中心醫院”及“××市”等含有行政區劃名稱的機構名稱。
而成都市衛計委答復賀先生的信件稱:“錦江區、青羊區衛計局正督促醫院盡快解決改制后的遺留問題,并完善醫療機構更名等相關后續手續……我委要求錦江區、青羊區要切實加強監管,依法規范醫療機構名稱管理。”
18日下午,錦江區人民醫院的一位負責人首先表示,錦江區人民醫院不是政府設置的全民所有制醫療機構,而是非公立非營利性醫院。據他介紹,早在2002年,錦江區人民醫院就實行了改制。現在醫院最大的股東是一位四川籍的自然人。
同時,記者在查閱錦江區衛計局網站時,發現一封發于2015年2月的投訴信。區長信箱答復稱:“經查,錦江區人民醫院是非公立性非營利性的醫院……所有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
錦江區人民醫院的這名負責人表示,他尚不知曉近期有監管部門對他們提出更名要求。之所以醫院保留原來的名稱,這位負責人認為有兩方面原因,一是錦江區原區屬公立醫院都改制了,但基本的公共衛生服務應該還由這些醫院承擔,所以未更名;另外就是當初改制時有專門協議,要保留醫院原名稱,以便用原來的信譽執業。
改名案例:成都市新華人民醫院改為成都新華醫院
成都新華醫院和成都譽美醫院,都曾是公立醫院后改制成為非公立醫院。但這兩家醫院的名稱都曾進行了更改。
在成都新華醫院的簡介中,該醫院曾用名是“成都市新華人民醫院”,原屬國有。2003年,“依據成都市人民政府六委局《關于對成都市新華人民醫院改制方案的意見》”進行改制,轉制成為“一所社會辦非營利性醫院”,并于2011年正式更名為“成都新華醫院”。該醫院更名后,“成都市”改為“成都”,“人民”字樣也已刪除。
而成都譽美醫院則前身為1959年成立的成都機車車輛廠醫院,也曾屬于國有。更名后,成都譽美醫院的名稱中,也無“市”“區”“人民”等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