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聯合懲戒,限制評先評優,與年度考核掛鉤!
近日,為建立健全衛生健康領域信用體系,山東省衛健委發布《山東省衛生健康領域信用紅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羅列多項醫生被納入黑名單的行為,并明確將與考核、績效掛鉤...
12種行為將被納入黑名單
1、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黑診所”,無任何行醫資格的游醫、假醫,開展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醫活動,情節嚴重的。
2、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為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情節嚴重的。
3、事前未告知患者取得知情同意,在醫療服務過程中臨時新增收費項目或提高項目收費、“術中加價”等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
4、醫療衛生機構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超范圍開展診療活動,情節嚴重的。
5、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虛假廣告宣傳, 欺騙和誤導患者,情節嚴重的。
6、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收受藥品耗材回扣、開單提成、套取騙取醫?;鸷突竟残l生服務資金、收受紅包、開大處方、過度檢查診療等違反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情節嚴重,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
7、執業(助理)醫師在非醫療機構(“黑診所”等)開展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
8、拒不接受日常監管,拒不改正違法違規或失信行為,拒絕、阻礙或以暴力威脅干擾、抗拒衛生健康行政執法人員依法開展現場監督檢查,情節嚴重的。
9、醫療衛生機構、相關技術服務機構出具虛假診斷、鑒定材料、報告或證明文件,情節嚴重的。
10、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發生重大醫療事故,負主要責任的。
11、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因侵權、違約行為損害患者合法權益,被人民法院判決承擔全部或主要民事責任的,或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或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的。
12、以賄賂、欺騙手段取得醫療衛生領域相關許可,應依法予以撤銷的。
聯合懲戒,限制評先評優,與年度考核掛鉤
在懲戒措施方面,《意見稿》明確,除了要被約談外,還會將其列為日常重點監管對象,提高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
同時,還會被限制或者取消參與衛生健康領域政府舉辦的示范創建、評先評優、表彰獎勵等活動或者資格;限制擔任醫療衛生機構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限制擔任衛生健康領域相關組織機構職務,并作為職務任用、崗位聘用、年度考核等負面因素。
至少6個月,方可解除“黑名單”
《意見稿》中稱,納入黑名單的信用主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認定部門提出信用修復申請:
初次列入失信黑名單:已按規定全面履行法定義務或完成整改,消除不良影響、挽回相關損失,且在其后6個月內再未發生嚴重失信行為的;
非初次列入失信黑名單:已按規定全面履行法定義務或完成整改,消除不良影響、挽回相關損失,且在其后12個月內再未發生嚴重失信行為的。
近幾年,各地也陸續制定“黑紅名單”懲戒措施,各醫務人員在執業中也應注意,如若被納入“黑名單”將會處處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