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北京衛健委通知:醫院大檢查開始
加入日期:2020/8/28 9:46:00 查看人數: 1286 作者:admin
近日,北京市衛健委發布《關于開展醫療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專項行動的通知》。
根據通知,該專項行動將分三步實施,其中,集中宣傳整治時間是2020年9月-11月。也就是說,還有不到一周的時間,北京市醫院嚴查將正式開啟!
在專項行動的工作任務中,有兩方面內容值得醫藥人重點關注:
1、查紅包
重點檢查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含醫生、護士、醫技人員、行政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醫療活動中(包括在介紹入院、檢查、治療、手術等環節)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屬以各種名義贈送的“紅包”禮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違規違法行為,根據違規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置。
2、查回扣、查統方、查推銷
重點檢查和打擊以下行為:
1)醫療機構從業人員接受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行為;
2)醫務人員接受醫藥企業為其安排、組織或支付費用的營業性娛樂場所的娛樂活動行為;
3)醫務人員通過介紹患者到其他醫療機構檢查、治療或購買醫藥產品等收取提成的行為;
4)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規定發布醫療廣告,參與醫藥產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銷活動的行為;
5)醫務人員利用任何途徑和方式為商業目的統計醫師個人及臨床科室有關藥品、醫用耗材的用量信息,為醫藥營銷人員統計提供便利的行為;
6)醫務人員違反規定私自采購、銷售、使用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行為。
3、查醫藥代表
醫療機構應充分運用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對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經銷人員進入醫療機構內部與醫務人員接洽營銷行為進行預警、監測和及時處理。重點檢查醫療機構門診、住院部、藥房等區域出現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違規向醫務人員推銷藥品、醫療器械,進行商業洽談的行為。
北京衛健委要求,各區衛生健康委要確定專門機構和人員,具體負責“紅包”、回扣問題舉報受理工作,要加強藥品流通、招標、采購、臨床使用等環節的綜合治理,建立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按規定對列入不良記錄的藥品、醫用設備和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依法依規處理,引導和約束相關行業企業和從業人員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形成共同推進的良好局面。
根據國家衛健委辦公廳7月24日發布的《關于印發2020年醫療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明確從今年7月開始直到年末,將重點整治醫務人員收取回扣、藥企違規營銷等行為。除北京外,目前去全國各地也相繼響應,迅速出臺行動方案。
遼寧省衛健委明確,從現在到2022年6月,將對醫院開展新一輪巡查,重點巡查公立醫院黨建、行業作風建設、運行管理以及中醫醫院特色四個方面,特別是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落實情況。日前,《遼寧省大型醫院巡查工作實施方案(2020-2022年度)》已下發,將有計劃、分步驟地開展本輪巡查工作。
陜西省衛健委近日印發的《2020年全省衛生健康行業作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也明確,開展行業學會協會專項治理行動,深入清理群眾身邊的醫療行業亂象,嚴肅查處收取醫藥耗材企業回扣行為,并在2020年8月底前全面清查、集中整治。
大批藥企,注意了
在醫院正在進行大整治的同時,藥企也應該要提高警惕。正所謂醫藥不分家,如果查到“醫”有問題了,“藥”一定也逃不掉。
今年以來,國家對醫藥行業打擊帶金銷售、商業賄賂的力度也在不斷升級。
1月10日,2020年全國醫療管理工作會議召開,提出今年要在“樹立風清氣正的行業作風上狠下功夫”。
6月5日,國家衛健委等九部門對外發布《2020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明確提出,開展打擊醫療機構從業人員收取回扣專項治理,重點檢查醫療機構從業人員接受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回扣的行為。按規定,一旦查實回扣事實,除了醫務人員將依法依紀依規予以嚴肅處理,涉案企業經營者也要受到包括征信信息公示等處罰。
7月24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建立藥品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藥企承諾對于委托服務企業、代理企業為己方藥品實施的商業賄賂、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連帶承擔價格和招采信用懲戒責任。一些將以藥代個人行為為由,將行賄責任完全“甩鍋”的投機取巧行為,將不復存在。
此外,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對商業賄賂增加了行業禁入規定。我們也能感受到,國家對打擊醫療腐敗前所未有的力度。
在全新的政策大環境下,對于所有藥企而言,一旦出現任何不合規的行為,無疑都是踩雷,稍有不慎將直接出局。